近日,为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高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消除地方行政壁垒”,随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与第三方评估机构湖北季梁律师事务所对县卫生健康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采取现场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
据悉,县卫健局已建立建全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成立公平竞争自我审查领导小组,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梳理精简准入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去除了负面清单以外的变相审批,制定了涉及卫生健康行业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公平竞争审查,为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把好制度关。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推进理念、制度和手段的转变,从根子上消除存在隐性壁垒的环境。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责任股室措施实的工作局面。督查组对该单位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提出在出台政策文件部分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问题。
该局主要领导针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对出台政策文件全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机关各股室在制定政策措施过程中,要严格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并由法监股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按照应减尽减、能统则统的原则,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创优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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